一个有点郁闷的调整

通过wadm

一个有点郁闷的调整

有点郁闷,本来上个月开心地把可以选择「保到 70 岁」的达尔文 3 号推荐给大伙。结果还没乐呵多久,就得知 8 月 25 日这个选项又要下架了……

熟悉的读者可能知道,我一直比较喜欢定期重疾险胜过终身重疾险。这是我之前在给大家整理的保险干货中的一段观点(刚好是根据达尔文 3 号做的计算)

对于 30 岁的小伙伴来说,如果能在理财投资中实现 8% 以上的年化收益,更划算的方案是投保到 70 岁,然后用省下的保费给自己设置一份“保障基金”。70 岁重疾险过去以后,这笔钱的净值会超过保额,而且这是你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钱。

不过这个思路大家的反馈一直比较两极分化,反对的声音主要是这个收益率如何不现实,要自律等如何如何。

但相信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小伙伴是懂我的,比如 2018 年经历 A 股钻石坑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们,还有正在努力践行财务自由计划的小伙伴们,投资和自律本来就是我们的基本功。我写公众号这三年的时间里,有相当部分篇幅都是在说这件事儿——个人投资者也很有希望在资本市场获得一个长期可观的收益。

而且还有个比较侧面的观察角度很说明问题,保司出于公司经营考虑,普遍倾向下架不那么赚钱的甚至略赔钱的选项,保留最赚钱的选项的。所以大伙不妨留意观察一下保定期和保终身选项的变化趋势,保障定期的选项,总是卖不了多久就下架,挺说明问题的。

建议两类读者认真考虑一下「保到 70 岁」这个方案,下周这个选项就要被撤下了。

  • 30 岁以下、有一定投资基础,具体观点可以参考我的这篇保险干货

  • 预算相对有限,本来就考虑投保定期重疾险。

投保链接 👉 达尔文 3 号

我就不再解释太多了,懂得小伙伴自然懂。其他读者如果觉得不放心,求稳心态也大可继续选择保终身的方案,那这次下架就没啥影响了,保终身的选项继续还在

说说重疾险新规

最近这几天研究了重疾新规,帮大伙梳理几个我读完觉得比较重要的点。(篇幅有限很难面面俱到,毕竟细则大家还是以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》为准)

我先整理了一张表,想说的基本都在里面了。因为新规还没有正式落地,目前所有在售重疾险都是基于旧规则的。

根据 6 月 1 日版本公开征求意见稿整理的

新规整体来说更合理了。

新增了 3 类重疾和 3 类轻症定义,但是考虑到很多在售旧规的重疾险已经包含了这几个选项,影响就没那么大了。

比较有帮助的是,原来 25 种重疾中有 7 种重疾理赔标准更宽松。比如冠脉搭桥和心脏瓣膜,旧规的重疾险要求是开胸手术才能赔付,现在冠脉搭桥的前提是“切开心包”,心脏瓣膜的前提是“切开心脏”,不用非得开胸了。

……

但是“合理”不完全等于“变宽松”,毕竟过去十多年医疗水平进步不少,很多当时的重疾,现在已经算不上了。

最典型的就是被议论最多的甲状腺癌,我在“小马理赔”的报告里看到一个数据。(我也看了其他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,甲状腺癌占比普遍在 20~40%,比例相当高。)

在新规下,甲状腺癌的赔付是分级的

  • TMN 分级 I 期算轻症(大约占发病比例 95%)

  • TMN 分级 II 期才算是重症。

以前旧规不分级,好多网友分享治疗费用连 2 万都不到,然后保险公司赔了几十万。甚至还有观点认为,甲状腺癌存活率比普通人还要高一点,因为被吓到以后生活比以前还要更规律、更健康了(我觉得这个有段子夸张的成分,但道理你们都 get 得到)。所以旧规里甲状腺癌这一项已经不再像重疾险了,而有点像 bug 价,新规把这个漏洞修正了。

现在很多重疾险都会对重症超额赔付,比如投保 50 万保额达尔文 3 号,甲状腺癌实际赔付是 90 万;而按照新定义如果是轻症,上限只有 15 万,差别还是有点大的。

再一个就是表里的三类轻症赔付上限是重疾保额的 30%,而现在很多旧规重疾险都是加量赔付,有些会赔付到 40%~45%。

……

现在新规还是公开征求意见稿,虽然上面重点内容基本是稳的,大修改的可能性不大,但是终归还是没有落地,等最终确定了我再来给大伙更新一下看法。

新定义正式出台以后,基于老定义的这批重疾险会陆续退出市场。但现在这个交界时期对我们来说其实挺有利的,不用非黑即白赌未来,也不用被动接受结果。

如果综合考虑还是更在意甲状腺癌和轻症的赔付责任变化,下架以前给自己保一份就好了。

新旧产品大概率会有一段时间同时在售,我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作出理性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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